鞍公用[2009]113号
关于加强公用局二○○九年冬季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总体战略思想的布署,进一步做好我局今年的冬季服务工作,提高冬季服务水平,满足冬季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需求,结合我局冬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和供水、供气以及公共交通的冬季运行特点,特通知如下: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冬季服务工作是我局为确保全市人民生活和生产稳定开展的一项重要的阶段性工作,直接影响我市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要注重总结以往冬季服务工作的经验教训,认真分析今冬明春所面临的困难和冬季服务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好本单位的冬季服务工作方案,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冬季服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完成冬服工作的各项工作。
2、突出重点,消除隐患
各单位在冬季服务工作中,要始终抓住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克服难点、平息热点,切实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同时还要加强针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解决措施和安全工作的管理,制定好重大灾害应急预案,坚持特殊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要有防护措施,要重点管理,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今冬生产的正常运行。
3、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为保证冬季服务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考核方案,精心组织,逐级建立冬季服务工作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特别强调的是严肃行业纪律,对在服务工作中玩忽职守,刁难用户、乘客(特别是老年人),服务态度恶劣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
4、信息畅通,报告及时
冬季服务期间,各单位要统筹协调,保证信息畅通,形成完善的报告制度,特别是对重大突发性的以及对冬季服务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尽早采取应对措施,最大限度保证冬季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确保广大居民日常生活的稳定及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六日
主题词:冬季服务 管理工作 二○○九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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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办公室 2009年11月6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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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1份

